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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婚网上挑对象

发布时间:2016-3-29 22:15:23   点击数:
没有证据,无法继续调查

“小美见事情越闹越大,也不想再追究,经过协调,她最后原谅了陈某”民警告诉记者另外,记者看到,在警方的介入下,该征婚网站已将陈某照片撤掉

陈某回忆,自己从未把照片放到网上,只是曾拿去一家照相馆冲洗,怀疑是照相馆所为当日,民警和陈某来到照相馆,老板表示并不知情老板说,电脑内存有限,顾客照片保留几天后就会删除民警仔细查找,相馆电脑里的确没有陈某照片

满屏头像中,这名帅哥特别显眼—是一张海边的生活照,模样帅气,身材不错,个头比照片上其他人要高奇怪的是,无论轮廓还是五官,这名帅哥都和闺蜜小美的老公十分相像

闺蜜结婚不到半年,老公居然跑到网上交友征婚,小丽赶紧将此事告诉小美

事后民警介绍,小重庆时报数字美得知情况后,无法控制情绪,当即打电话与正在鱼洞服装厂上班的老公陈某大吵大闹,并让他回家当面对质看了网上照片,陈某说可能是别人放的,小美不相信,一气之下,当场提出离婚

上网征婚发现闺蜜老公

起初,小美根本不信,以为小丽认错人,直到打开征婚网站看到老公照片,犹如晴天霹雳

不知始作俑者照片已撤下

反复比对回想,小丽确定这就是小美老公小丽发现,在征婚网上的个人资料中,小美老公的信息写得并不很详细,征友条件中许多项目都写着不限,自己的工作和收入也都写着保密

为证明清白,19日上午10时,陈某带着小美来到巴南区公安分局鱼洞派出所报警求助陈某告诉民警,网上照片是他去年到海南省三亚市游玩时所拍,不知怎么被人放到网上,怀疑是恶重庆时报爱达社区店

“如果照片的确是被他人放上网,那就已经侵犯肖像权”昨日,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轩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永强表示,照片未经同意就被发到网上,陈某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如果造成损失,还可到法院起诉要求民事赔偿

若索赔证据是关键

8月18日,家住巴南区的美女小丽在一家征婚网上挑选对象,首页上,一名帅哥的头像吸引了她的眼球

哪些个人信息被公开属侵权?周永强律师介绍,公民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姓名、身份证号、工作情况,甚至是婚姻情况,如果未经本人同意,被人发布在网上,这都属于侵犯隐私权

妻子不信是恶搞要离婚

目前,该照片已被网站撤下

在征婚网上挑对象,发现一个帅哥,竟然很像闺蜜老公仔细一看,还真是闺蜜老公重庆时报爱达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巴南区公安分局鱼洞派出所获悉,这事闹得一对90后夫妻险些离婚,男方辩解自己不知情,女方却怀疑老公是故意的

另外,如果是网站将陈某照片用作商业用途,陈某同样可以起诉,申请网站商业收益的赔偿前提是陈某必须拿出证据,证明照片是被他人或者网站私自所用

网站对登记网友信息保密,陈某和小美表示不再追究,警方也就没再过问昨日,陈某拒绝了记者的采访,他说不想再追究责任,只希望事态不再扩大(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重庆晚报记者 黄河

昨日,民警告诉重庆晚报记者,按照陈某所说,此事造成侵权,也造成后果,他们随即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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