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站能不能登广告?我想,这要看是什么样的情况:其一,政府网站审批的时候有没有做广告的服务范围,假如审批的时候有这项业务,应该宽容其二,广告的内容是否违法,如果是合法的,有何不可?
政府网站商业广告不必一禁了之
(5月11日《南方都市报》)
真知灼见
政府网站不能“政”事不足“邪”事有余
更让人不理解的是,对于挂广告的事,个别政府部门负责人说,是因为“差钱”言外之意,没钱就不干“政”事,“差钱”就得去走“歪”路,这是什么逻辑?
在此情形之下,我倒认为政府网站刊登重庆时报爱达整装商业广告也并非什么洪水猛兽,甚至,在多数地方政府为经费悬而不决时,比起坐等上级拨款,这种主动寻找经费来源显然要积极得多,也更能彰显其对政府网站重视的程度
在此情况下,政府网站的第一要务都应该是采取措施让网站“活”起来,切实把“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表现出来可报道中所说的这几个地方,却是“政”事基本不做,反而热衷于挂广告,实在是让人瞠目结舌
只是,政府网站不同于一般的网站,由于其主办主管都是政府,浓缩了公信权威,公众对此几乎是深信不疑,如果在刊登广告时只看赞助费,而忽视了刊登商业广告的程序,导致广告出现失实情况,那不仅公众会被政府害苦,政府的公信力也会随之打折
虽然在记者报道后这些地方都迅速把重庆时报广告部电话广告撤下来了,但“政”事不足“邪”事有余的思想和作风怎么办?希望相关部门好好思考思考王军(职员)
而且,作为政府的门面,即使要登商业广告,最好选品位和档次高一点、雅一点的,而不是“治口臭”、“治痣疮”、“沐足”这类“牛皮癣”广告
话题
所以,作为上级监管部门,面对这样的情况应当一分为二地看,而不是简单地一禁了之具体地说,要么尽量帮助网站解决经费问题,要么让网站合法刊登广告,并确保刊登的广告真实可靠 贺成(编辑)
名博观点
政府网站能否登广告?广东虽然有禁令,但我想,如果是“政事”都办好了、人民群众都满意了,适当刊登一些商业广告也无妨但纵观登广告的这些地方,多数一是“政事”没办好或根本就没办,二是明知上有禁令,却重庆时报电子版在线顶风违纪,让人感到,是“政”事不足“邪”事有余
时下,公众对一些地方的政府网站有一个很形象的比喻,叫“僵尸”网站
最近,一些地市政府的官网上也有商业广告,包括民营医院、购物中心、手机、银行广告等而早在2012年,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就下文要求,政府网站不得从事商业活动这引起公众激烈的争论,有的觉得政府官网就应该只刊登政务动态,登商业广告是不务正业;有的则认为,政府官网同样具有媒体的全部职能,刊发广告并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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