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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月1日0—12时,重庆市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9例,新增出院病例2例。
新增确诊病例中,万州区6例、丰都县1例、垫江县1例、云阳县1例。新增出院病例中,丰都县1例、秀山县1例。
截至2月1日12时,重庆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例,重型病例20例,危重型病例6例,死亡病例1例,出院病例3例。
截至2月1日12时,重庆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例,分布在34个区县。确诊病例居前三位的区县分别是万州区39例、云阳县18例、开州区16例。确诊病例中,男性例,女性例;年龄最大79岁,最小9岁。累计排除例疑似病例,尚有例疑似病例正在排查中。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已解除医学观察人,尚有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截至1月31日24时,有二代病例62例、三代病例6例;35起聚集性病例例;外籍人士0例。从疫情看,二代病例增多,出现三代病例,疫情复杂严峻,在销存量的同时控增量,防止本地扩散十分重要。
重庆首例死亡病例徐某某,女,62岁,居住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餐馆服务员,1月21日出现发热、干咳、咳痰、肌肉酸痛、胸闷等症状,1月29日首次在九龙坡区二院就诊,既往无武汉生活史或旅行史或武汉籍人员接触史。患者于1月30日转医院,于当日报告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采样送区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患者于1月31日7:35抢救无效死亡,1月31日下午实验室检测结果显示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1月31日晚,市级专家组会同九龙坡区专家对该例死亡患者开展了死亡病例讨论,综合实验室检测结果、临床表现等,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危重型)合并细菌感染;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重度;肝功能不全。
重庆公安机关通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说,自疫情发生以来,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邓恢林同志负责、市公安局牵头的现场处置组。市公安局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具体方案,启动战时机制,出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10条规定》,全警动员、全力投入各项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疫情发生以来,特别是25日我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启动一级勤务,全警停休、全员上岗,每日投入4.2万民警、2.8万警辅力量,全面加强社会医院、发热门诊、留置观察点等重点部位的巡逻防控。大型活动、规模性聚集活动全部取消,公共娱乐场所、A级景区全面关停。同时,对拒绝执行检疫监测和强制隔离措施、制售伪劣药品和防护用品、造谣滋事、哄抬物价等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依法打击处理。截至目前,已累计侦办涉疫情案件50起,依法刑事拘留5人、行政拘留30人,查获“三无”医用口罩18万个,已全部追回。
二是持续加强入渝通道查控。制定专门封控方案,在与周边5省接壤的26个区县入渝通道,以及全市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等设置联合检查站,坚持“逢车必查、逢人必检”,协助有关部门全力做好体温检测、筛查检疫等工作,对发现的疑似人员全部采取隔离观察治疗措施,对湖北方向来车以及“鄂”牌车辆全部劝返。
三是持续加强人员摸排管控。按照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特别是“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求,组织全市公安派出所民警,会同基层党政干部和社区网格员,深入开展入户排查工作,努力做到“逐户走访、逐人核查、逐一见面”。在此基础上,借助大数据手段,动态排查涉及疫情感染重大线索,并围绕已确诊的患者,关联摸排密切接触人员,及时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检测、筛查、检疫等措施。
四是持续营造良好治安环境。为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重庆市公安局制定并发布了《关于维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治安秩序的通告》。《通告》对编造传播涉疫情恐怖信息,散布谣言、谎报疫情,不听劝阻未戴口罩强行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制售伪劣疫情防治、防护产品、药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非法捕杀、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十三类”扰乱疫情防控和社会秩序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处理。
公安机关也倡议:发布《通告》是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请广大市民充分理解、积极支持、全力配合;请广大市民从权威渠道获取疫情相关信息,不信谣、不传谣,积极支持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开展;最近这段时间以来,从全国及重庆的情况看,电信网络诈骗出现了新动向,不法分子利用疫情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活动,请广大市民保持警惕,提高防范意识,防止上当受骗。
重庆市疾控中心流行病学专家就目前重庆疫情的特点、疫情趋势以及如何落实好防控措施进行了解读。
目前重庆疫情的特点:一是疫情前期以输入性病例为主,而当前本地病例所占比例持续上升,疫情由输入向本地扩散过渡;二是本地病例集中在家庭传播导致的聚集性病例,家庭聚集性疫情需要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