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户老太房子上的彩色气球令人联想到《飞屋环游记》
钉子户,是有中国特色的一个词。英语的意译是NailHouse。美国也有钉子户,名副其实的钉子户。像钉子一样,拔不掉。
注:在英文中和“钉子户”意思相近的词是Holdout,作者这里的NailHouse是直接翻译,英文媒体也有直接用汉语拼音Dingzihu或StubbornNails(固执的钉子)来表示。
在美国,私有财产(PrivateProperty)是受到宪法第五修正案的保护的。开发商如果要拆迁,一定要给与合理赔偿(JustCompensation)。自然,这种赔偿都会高于房子的市值。比如,上海闵行潘女士的房子,平方米,按1.5万1平方米来算,市值是万,那么,合理赔偿应该高于这个数字,至少等于这个数字。根据中国新闻网的央视采访报道,给的赔偿是67万3千,这跟白吃白拿好像也相差不多了。
一般来说,如果法规和政策是讲理的,或者执法者没有滥用、绑架法规的话,民众都会通情达理的。赔偿如果高于市值,住户都会积极配合,不会狮子大开口。美国的开发商的利润大约为15%,你的开价若会吃掉其相当大的利润,开发商就撤了。因此,美国钉子户的故事鲜有所闻。极少,不等于没有。我曾在西雅图居住。那里就曾经发生过一个世界闻名的钉子户的故事。
西雅图有个老太,叫伊迪丝·梅斯菲尔德(EdithMacefield),生于年,年搬进了巴拉德西北46街的一个两层楼的小房子,有两个卧室。
年,开发商计划在那个地带建造商业楼,征地拆迁进行顺利。但到了老太这里,卡住了。老太的房子比她更老,岁了。美国没有70年这一说,房子仍然可以居住。老太已经在这个设备齐全的舒适蜗居里住了40余年,对一切都很有感情了,不愿搬离。
▲西雅图钉子户老太EdithMacefield
“能够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大问题。”开发商一次又一次地提高赔偿金额,最高达到万,超过市值好几倍。根据市值,老太的房子的地皮值12万,房子值8千。老太不为所动。《西雅图时报》闻讯采访她。她说:“我不想搬。我不需要钱。钱并不意味着一切。”
老太没有请律师,没有写信到有关部门,没有上首都华盛顿讨个说法,更没有自己制造燃烧弹或以自焚抗议,只是对开发商说一个很简单的词:“No”。
开发商无可奈何,只得修改图纸,商业大楼忍痛挖掉了老太的这一块地方。
这是一个特例,开发商极少碰到的特例,是个无法用钱解决的大问题。开发商碰巧遇上一家钉子户,绝对不可能动用推土机强行拆除,只能绕着走。
据《西雅图时报》报道,老太从小就很固执。开发商好像很理解这种固执。工程项目的最高总监巴里·马丁(BarryMartin)甚至关心起老太的生活。老太孤身一人,唯一的儿子早在13岁时就死于脑膜炎。人们也不知道她已去世的丈夫的情况。她很坚决地挡回此类问题:“不要问。”马丁得知老太行走不便,就开车送她去做头发,去看病。他确保她有食品,去为她买杂货,为她去拿处方药,为她做晚饭。开工了,他对工人说:要像对外婆一样对待她。
▲EdithMacefield去世后当地居民到她家门口发起悼念
年6月15日,86岁的老太因胰腺癌离开人世,离开了她固守的房子。那一天,那房子依然是她的房子。
老太去世后,媒体披露了她的遗嘱:她将房子遗赠给了马丁,以感谢他在开工期间对她体现出来的友谊。
上面我们讲了一个“化干戈为玉帛”的故事,而国内我们看到的是不少“花玉帛为干戈”的新闻。国内某些地方对待钉子户,能否也能避免暴力对抗呢?
应该说,城市动迁,大多数住户都很配合,因为乔迁新居毕竟改善了居住条件。少数钉子户,跟美国老太太不一样,并不是根本不想搬,而是认为补偿额不足。美国老太太属于“固执型”的钉子户。国内的呢?不可否认,有极少数“贪婪型”甚至“刁民型”,但大多数确实属于“维权型”,至少他们自己认为他们的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因而要“坚守阵地”。按理来说,“能够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大问题”,那么,为什么那些钉子户的拆迁会演化成暴力对抗,甚至闹出人命呢?很显然,这里面有值得探讨的大问题。
▲全美各地许多人特地赶来和老房子告别。
其一,买卖双方平等问题。
房产是商品。拆迁户的住房,不管其历史来源如何,开发商或地方政府需要征地拆迁,就会付补偿费给住户。本质上来说,存在一个买卖关系。那么,价格应该由买卖双方来定。然而事实上,开发商、特别是地方政府,显然是占据特殊的强势地位的。“钉子户”,这个叫法本身就带有歧视意味:像钉子一样碍事,像眼中钉,非得拔除不可。动迁游戏规则一开始,就将较难搞定的拆迁户定为不能容忍的不利的一方。
于是,双方处于不对等的地位。
你是拆迁户,但你参与了有关的过程了吗?比如,你知道你的房子是怎么评估的吗?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明显有利买方。比如,条例中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这就是说,如果非法拆迁的话,买方受到的处罚只是“警告”,加上“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而试图抵制强制拆迁者,则可被冠以“暴力抗法”罪名抓进去。
不错,你有宪法,你有物权法。但是,至高无上的宪法和保护私有物产的物权法敌不过拆迁条例,因为你没有解释权,你更没有执法权,不可能调动穿着迷彩服的警察、治保人员和城管人员,不可能调动张牙舞爪、所向披靡的推土机和铲车。你最多只能往自己身上浇汽油,等烧起来后,他们才来救你。
你也可以求助法院。但法院不是你家开的。除非你的叔叔、舅舅在法院有办公室,否则,你有几成把握能遇到包青天来打赢官司?
▲重庆钉子户坚守在等待施工的土地上,房顶写上了“SOS”的标语。
其二,尊重客观现实问题。
很大比例的钉子户与买方的矛盾焦点是“违法建筑”。比如闽行张其龙潘蓉企图阻扰强制拆除的那幢房子,年,按华漕镇的批准,只能建造两百平方,但张家却多建造了三百多平方,属于违法建筑,不能给与补偿。但这里有个问号。房子建造后几年,似乎没有人通知张家:你这是违法建筑,必须拆除。为什么临到拆迁,才变成违法?
很多房子的违法建筑,有其历史原因。比如农村和郊区的宅基地,是农民集体所有,跟属于国家的城市土地是不相同。随着城市的扩展,郊区被“城市化”了,原有宅基地上的房子可能就会变成不符城市规定的违法建筑。又如,有的城市居民住房本来就很小,孩子长大后需要增加房间,但那时国家无力增配,于是只得“自己动手”搭建扩建,为自己,同时也是为国家解决困难。地方政府长期对“违法建筑”眼开眼闭,实际上是默认的。而到了拆迁的时候,则以“违法建筑”为由,无视客观现实,不给适当补偿费。钉子户自然想不通。再说,即使强制拆迁,也只能拆违法部分,不能连根一起铲了。好比很多年前,男人不准留长发,女人不可烫发。你的违规的头发相当于“违法建筑”,需要剪掉。但有些戴红袖章的激进分子会强制性地将你的头发连根去掉,给你推个光头,甚至阴阳头。类似做法,播下的只能是对抗的种子。
▲日本大阪的钉子户,被称为日本五大建筑奇迹。
其三,透明度问题。
你的房子要拆迁了,每平方能补偿多少,怎么补偿,都在暗箱里。同样的房子、同样的条件,老实巴交的,拿了40万搬走了。坚持“抗战”一段时间的,拿了60万。如果你像《蜗居》李老太所说的,当一块“茅坑里又臭又硬的石头”,很有可能拿个80万。爱闹的孩子有奶吃。不足的透明度,在一定程度上为钉子户加固。大家都明白,开发商有暴利、地方政府有油水。有的地方,官商甚至“一家亲”,如四川宜宾市筠连县一家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等7名高管,全是筠连县财政局、审计局和规建局的局长和书记。他们捞足了,我多要一些补偿,分点汤喝喝而已。
动迁中,“孩子”爱闹,也是高房价所逼。美国老太的房子当时的市值不到12万美金。美国房子的中间价约为20万美金。西雅图算房价偏高的地区,相当于两百平方米的别墅房子,40万美金左右。普通双职工的年薪约7万美金上下,不吃不喝,6年左右的钱就可以一笔付清了。国内的两百平方的公寓,就算是两百万人民币,双职工年薪也算7万(人民币),不吃不喝,一笔付清的话要30年左右。遇到动迁这样的好机会,缺少捞外快本事的没有“花头”的拆迁户自然只能靠“狮子大开口”。“父母官”应该理解这样的爱闹的“孩子”。假如政策公正、透明化,补偿合理、人性化,“孩子”是不会、也无法无理取闹的。
据报道,北大法学院五位教授已经上书人大,建议审查、修改拆迁法。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建议修改面积计算法。美国的房子面积,只算卧室、客厅等室内实用面积,阳台、车库什么的,是不算面积的。而国内的房子,阳台肯定算作面积,墙体也算面积,甚至还要计入什么公摊面积、垃圾面积。你买了房子,没有办法拉卷尺量面积,少你几平方,多收几万元,你掉入“面积陷阱”,只能听任“剥削”。这也是透明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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