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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5分钟丨全国农村留守儿童902万人爸

发布时间:2017-6-28 23:00:2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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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每一位粉丝   今年3月底以来,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截至目前,不满十六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为万人。其中,由(外)祖父母监护的万人,占89.3%;由亲戚朋友监护的30万人,占3.3%;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31万人,占3.4%。有36万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占4%。从范围看,东部省份农村留守儿童87万人,占全国总数的9.65%;中部省份农村留守儿童万人,占全国总数的51.33%;西部省份万人,占全国总数的39.02%。从省份来看,江西、四川、贵州、安徽、河南、湖南和湖北等省的农村留守儿童数量都在70万人以上。会上,民政部等8部门还联合发布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全国农村留守儿童为何“锐减”多万?——三问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精准摸排情况

新华社

-11-09

  全国到底有多少农村留守儿童?这些监护缺失的孩子分布在什么地区、面临的主要困难是哪些?落实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责任,重点在哪、难点又在哪?9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报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情况。记者就这些焦点问题,采访了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及部分专家学者。一问: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为何“锐减”多万?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近年来,各地就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尤其是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扶贫攻坚、户籍制度改革、随迁子女就地入学、返乡创业等系列政策和工作的有效实施,为减少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创造了有利条件,这是数量变化的主要原因。二是在农村留守儿童定义方面有所区别。此前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的定义是“父母一方外出务工、不满十八周岁”。这次,《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将农村留守儿童定义为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主要是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等有关规定,这既符合法律精神,也更符合中国国情。二问:为何突出强调家庭监护责任?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说,在这次摸排过程中,我们发现家庭监护缺失问题比较突出,个别外出务工父母缺乏监护责任意识,任由年幼的未成年子女独自生活,较少回家看望或保持亲情沟通,甚至常年不与留守子女联系,严重影响了农村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很难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底线。三问:如何防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出现监护真空?专家认为,从出台措施到建立关爱保护体系,只是构建农村留守儿童保护网络的第一步,更关键的是要让这些举措和网络真正发挥效用,不能“有规定、无落实”,更不能出现监护的真空。

八部门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对非亲生落户儿童进行DNA信息比对

中国青年报

-11-10

  经国务院批准,年11月至年年底,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将在全国联合开展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为主题的农村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民政部部长黄树贤表示,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首先要着力解决监护缺失问题,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大力抓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工作,紧紧牵住家庭监护这个“牛鼻子”,加强家庭监护的指导、监督和干预,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底线;对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要依法予以训诫。此次行动将坚持儿童权益优先,把实现和维护好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将主要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控辍保学、户口登记责任,并依法打击遗弃行为。

4部门出台《办法》明确政策对象减免4类困难学生高中学杂费

经济日报

-11-09

  近日,教育部、民政部、扶贫办、残联等4部门印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困难学生的范围。据了解,困难学生的范围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在校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学生和残疾学生。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分别由扶贫办、民政部门和残联负责。此外,暂行办法要求,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和残联在取得普通高中学生录取名册(含电子版)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反馈同级教育部门;县(市、区)教育部门再于开学前,将同级民政、扶贫部门和残联提供的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提供给相应学校,并指导学校做好学生的免学杂费工作;学校应在开学后15个工作日内,将免除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政策告知所有学生。

“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基金会”被依法取缔

北京青年报

-11-09

  10月8日,“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基金会”因未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且多次以基金会名义开展募捐、调研活动,属非法社会组织,被北京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依法取缔。北京市民政综合执法大队的祝金岳称,未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得开展相关活动,而该基金会并未登记在册,却多次以基金会的名义在江苏、湖南、云南等地开展所谓的捐赠、调研活动。在后续工作中,北京市民政局综合执法监察大队将联合相关部门,关停该非法基金会的网站。祝金岳表示,若今后该非法基金会继续开展活动,将直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拘留。

19家单位入选首批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国家队”

中国社会报

-11-09

  即日起,社会组织教育培训有了“国家队”。民政部11月7日与19家单位签约授牌,这些单位正式入选首批全国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基地,将在全国开展社会组织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教育培训工作。这19家单位分别是: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中国传媒大学、黑龙江孤儿职业技术学校、东北财经大学、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石河子大学、成都社会组织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昆明市委党校、黄河科技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青岛大学、安徽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井冈山大学、福建省团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海口经济学院。

公安部通报《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相关准备工作

人民网

-11-09

  公安部和上海市公安局11月8日下午在上海召开通气会,向部分国家驻沪领事馆通报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相关准备工作情况,并就该法律实施是否可以有“过渡期”“宽限期”、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在华能否跨地区活动、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涉及多个业务领域如何确定业务主管单位等关切问题进行正面回应。为给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依法开展活动创造良好条件、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正按照法律有关规定紧锣密鼓地做好登记管理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明年1月1日《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有效实施。

商业养老,老有所养新趋势

人民日报

-11-09

  在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的背景下,养老机构的发展成为了一个迫切的需求。随着市场力量被逐步引入养老产业,养老已不再是政府“包办”的福利性事业。宏观而言,推动商业化养老,不仅可以激活相关产业的发展,也可以大大增加医疗、服务业等就业岗位,是资源配置的一次良性调整。对于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来说,如何在人口老龄化高峰尚未来临之际提前布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贵州省贵阳市碧海社区:给老人一个温暖的家

光明日报

-11-10

  年年初,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的碧海社区,多位老年人占居民总数之比超过10%。面对老龄化,这个社区的对策实现了早谋划、早实施。年4月,“爱老居社区关爱中心”正式启动。中心可提供近30张日间照料床位,老人们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专业的高端服务。“互联网+社区关爱”为老人提供居家养老、精密体检、健康管理等服务,通过“爱银发智能管家”手机APP、可穿戴智能设备、社区智能终端等通信设备辐射全社区的老人。

广州年满60岁可申请社区居家养老

信息时报

-11-09

  11月8日,《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炉,按照规定,区、街级均应设立1个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为老人提供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助餐配餐等多个服务项目。在广州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申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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