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才是“桃花源”?
近日,重庆酉阳县高调推介县境内的桃花源景区,并以排他性的姿态,公开宣布酉阳桃花源的“正宗”性。此举随即引发同样主打“桃花源”牌的湖南桃源县反击。(12月11日《重庆时报》)
如果稍有梳理,对“桃花源”属地的争论,绝非仅此两地。客观来说,多地对“桃花源”的名号之争,虽然看起来有点无厘头,但是,从旅游发展的规律来讲,这样的纷争,并非一无是处。看似口水战,却也有地方“借势营销”的考量。此番考量,至少说明在现代旅游发展中,越来越注重景区文化的注入。
必须看到的是,文化标识显然不是抢注而来的,更何况所针对的,还是一个可能在历史中根本不存在的地方。因此,被认可的关键是要看哪个地方更符合桃花源的“文学想象”。比如,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比如,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比如,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具象的描述所烘托出的安宁平和即是人们的向往与憧憬。于此而言,对于那些真正能有底气声称自己就是“桃花源”的地方,必须具备这样的文学气质。
有专家对于如此地名之争,提出这样的意见,对于旅游资源,长远的态度是“共享”,而非独占抑或垄断。这似乎是在调和此中的纷争,但这并不能代表着“桃花源”的最好安放。毕竟,名号的“共享”并意味着各方能真正实现在气质上的共通。于此而言,更切合实际的建议是,纷争之余,各地应该根据地方特色,结合《桃花源记》的文化想象,“制造”出有独特气质的当地版“桃花源”。如此一来,所谓“哪里才是正宗的桃花源”,已不重要。
(《老年文摘》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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