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成小珍通讯员粤消宣)18日,记者从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的《广东消委会系统年第三季度投诉情况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获悉,今年第三季度,广东消委会系统共处理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件,同比增长83.43%。因教育培训行业调整,消费市场处于适应和消化阶段,导致投诉纠纷增加,成为一大热点、难点。
问题:教育培训售后服务投诉突出
《报告》指出,第三季度,广东消委会系统共处理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件,占投诉总量的13.12%。其中校外教育培训投诉件,占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总量的47.02%。从数据分析,教育培训服务类消费者的投诉问题主要集中于售后服务(件)、合同(件)和虚假宣传(件)三个方面。
第三季度的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中,售后服务问题投诉量位居第一,共件,占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总量的44.74%,同比增长80.88%。因教育培训多为预付式消费,部分经营者往往会以各种优惠诱导消费者一次性购买大额的课包,并承诺提供高品质的售后服务,而在实际履约过程中却出现随意变更课程和任课老师、售后服务态度差、拖延处理消费者诉求等问题,未能按承诺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合同问题的投诉量位居第二,共件,占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总量的36.74%,同比增长.67%。投诉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培训机构频繁更换培训地点、单方面调整课程安排等问题,导致消费合同无法按约定内容进行,引发消费者投诉。
虚假宣传问题投诉量位居第三,共件,占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总量的9.00%,同比增长30.58%。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夸大教学效果和师资力量、课程内容与售前承诺或广告宣传不符、刻意隐瞒重要事实诱导消费、虚假促销、退费承诺不兑现或找各种理由扣费等。
提醒:不要一次性缴纳超期高额费用
针对上述问题,广东省消委会呼吁,校外培训机构应坚守诚信经营理念,妥善处理现有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再面向消费者销售周末、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课程。同时,应规范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收费标准,避免虚假夸大的宣传行为,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
同时,广东省消委会提醒,对于已经签署培训合同的消费者,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