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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教育中心副总监李明华

发布时间:2023/12/25 14:01:02   点击数:

来源:证券时报网

随着新《证券法》的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面临的市场环境也将发生深刻变化,除了上市公司,还需要监管部门、媒体等多方共同努力,积极做好应对。

日前,在“证券时报第11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天马奖”评审暨投关研讨会上,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教育中心副总监李明华指出,投资者关系管理已成为上市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了衡量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与内在价值,促进市场稳定运行和健康发展。

李明华认为,对于监管部门,可采取积极举措规范引导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将投资者关系管理与监管要求相结合、组织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及开展投资者关系专项活动等。

对于媒体,需进一步净化网络媒体环境,为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创造有利条件。目前,网络媒体是投资者获取信息、沟通交流的重要渠道。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与发展,个人投资者无法辨别资讯真伪、上市公司被动应对网络舆情的现象日趋明显,对投资者关系管理规范化构成了阻碍和干扰。新《证券法》第56条和第条规定,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新《证券法》为严惩传播媒介利用不实信息误导投资者、扰乱证券市场的行为提供了强大武器。

李明华建议,下一步通过惩戒反面典型强化警示教育,积极倡导“求真务实”的媒体职业精神,全力推动证券市场媒体信息“去伪存真”,净化网络媒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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