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记者薛晟
晕倒的老人
七旬老人给灾区汇款后突然晕倒
11月20日下午2点左右,一位七旬老人在张家港一家邮政储蓄银行汇款后突然倒地,随后被医院抢救。民警发现,老人身上没有手机和身份证,只有3张汇款单据,汇款人一栏写着“炎黄”和“黄炎民”。其中一张正是在此前邮政储蓄银行汇出的,元汇给云南鲁甸县民政局,另外两张分别是年元汇给祝塘镇一中心小学,年元汇给四川省芦山县民政局。三张汇款单的汇款人姓名分别是“炎黄”和“黄炎民”。
“我们在系统数据库里查询,发现找不到叫‘炎黄’这一名字的人,叫‘黄炎民’的有几个,但看照片和这位老人又不像。”张家港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许栋超告诉现代快报记者。
原来他是做了27年好事的“炎黄”
当时老人虚弱得无法开口说话,许栋超又尝试从网上找寻线索。
“没想到他是名人,网上关于‘炎黄’的信息很多。”许栋超说,从网上搜索的新闻上看,“炎黄”这个名字几乎每年都在“七一”前夕给祝塘敬老院汇款助老,也曾向中西部革命老区和希望小学,向无锡革命陈列馆、烈士陵园,向洪灾和地震灾区捐过款,但是从来没有留下任何个人身份信息,只留下了“炎黄”、“黄炎民”等落款。
许栋超根据网上有关“炎黄”善举的信息,最终辗转联系到了原祝塘敬老院院长吴军政。“听说找到‘炎黄’了,别提多高兴了。”吴军政告诉现代快报记者,11月20日傍晚6点多接到张家港警方的这个电话后,他立即向祝塘镇党委副书记汪汉民汇报。在祝塘镇,“炎黄”可是个家喻户晓的人物,镇里还建了“炎黄”陈列馆来宣传这一好人好事。
“年6月28日,‘炎黄’那张元的汇款单是寄到镇里的,留言是用作镇里幸福院(也就是后来敬老院)的建设所用,汇款地址是无锡市汉昌路号。”祝塘镇党委委员徐向东回忆说。
年6月24日,祝塘镇政府又收到了一份来自“炎黄”的元汇款。此后每年“炎黄”都汇款捐助给敬老院,此外还捐助其他对象。
江阴曾多次寻找,还专门建了陈列馆
在祝塘乃至江阴全市,都兴起了寻找“炎黄”的热潮,“上世纪90年代中期,江阴全市专门进行了为期几个月的大讨论,大家在寻找‘炎黄’的同时,更是在学习他的精神。”徐向东告诉现代快报记者,27年来,在祝塘镇、在江阴,“炎黄”一直是大家最为感动,更是最牵挂的人。
人们一次次地寻找“炎黄”,在当地小学有“炎黄大队”,镇里收集了不少有关“炎黄”的信息,有汇款单、新闻媒体的报道……专门建了个陈列室,后来还专门建设了约平方米“炎黄”陈列馆。如今“炎黄”陈列馆已经成为当地的爱国主义和青少年素质教育的基地,每年有不少社会各界人士自发到这里来参观。
徐向东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就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江阴全市在对“炎黄”精神进行大讨论学习的时候,“炎黄”曾联系过《江阴日报》称自己只是普通人,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大家的好意他知道,但希望大家不要再继续找寻他,他会继续这样做下去。
“炎黄”身份终于曝光,他叫张纪清
第二天上午,吴军政和镇里领医院看望,认出躺在病床上的“炎黄”就是张纪清。“真想不到,他平时是个非常节省的人,捐款竟然如此大手笔,而且20多年如一日,还从不留名。”
“太不可思议了,‘炎黄’居然是他!”徐向东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他是年参加工作的,当时他每个月的工资是45元,当时的元可是不吃不喝近两年的总收入,绝对是一笔巨款。
对话“炎黄”
本想保守秘密,结果被民警“抓”出来了
“(儿女)他们当然不知道(我是)‘炎黄’了,老伴后来知道的,但她答应我会保守这个秘密的。没想到这次被警察找出来了。”因为轻微脑梗倒地后,医院出院后,这几天张纪清一直在家静养。
说起当天的张家港之行,张纪清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他是受约去张家港朋友处吃饭的,因为走得急连手机都忘了带,而平时不出远门他是不带身份证的,而那两张以前的汇款单则是他以前放在包里忘了整理的。“那天天气太热了,我穿得又多,没想到就倒下了,医院了。”张纪清说,这次自己能转危为安,得多谢那些帮他的好心人,不过他挺“埋怨”热心民警的:“本来想把这个秘密一直保持下去,没想到却被民警‘抓’出来了。”
从“万元户”到“无元户”,我也高兴
张纪清说,他从小家境贫困,放过牛,吃过不少苦,后来国家政策好,他在家里搞养殖业,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成了“万元户”。张纪清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其实在年捐助祝塘幸福院之前,他一直在尽力帮助有困难的人,“那些年汇款单上的‘地址’都是我在跑供销时去过的地方,有的地址是编的。”
“之所以每次要把汇款单寄给(祝塘)镇政府,也是为了抛砖引玉,想能有更多的人 “炎黄”越来越多,这是我最欣慰的事
对于今后的打算,张纪清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这么多年来,他也会经常去“炎黄”陈列馆看看,听听大家是怎样议论“炎黄”的,而这么多年来有越来越多的人在做着和“炎黄”一样的事,才是让他最欣慰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正是张纪清27年的爱心坚持,让“炎黄”从一个名字升华为一种奉献精神。27年来,“炎黄”的事迹曾被不少媒体聚焦过,中央电视台四套《走遍中国》栏目曾专程到江阴祝塘拍摄了专题片《谁是炎黄》。受“炎黄”精神影响,乐善好施不留姓名的新“炎黄”在当地层出不穷,江阴也因10万青年志愿者遍布城乡而被誉为“志愿者之乡”。
35名车主逃10元过桥费被登报曝光家庭住址
10元钱能干点什么?对于台州的杨力(化名)来说,10元钱不仅可以让他通过椒江二桥,也可以让他登上报纸出出“风头”。
因为之前的一次逃票行为,杨力不仅多次接到大桥收费站的催讨电话,更让他讶异的是,近几天,自己的车牌号、姓名以及家庭住址等详细信息竟然都在当地的报刊上被公开了。“不就是几块钱的事情么,收费站真是蛮拼的,这么曝光我的信息难道不侵权吗?”
逃票车主:
我的个人信息是怎么泄露的
这几天,杨力真的有些抬不起头来,身边的朋友们都有些不敢相信,这个小老板竟然为了区区10元过桥钱出了糗。
杨力已经记不清是哪一天了,只记得当天自己的车临时出了点故障。因为经常要过椒江二桥,他花多元办了一张月票,车子故障之后,他就把月票换到了另外一辆车上使用。
可过椒江二桥收费站的时候,杨力的车被拦了下来,原因是月票和车牌对不上。
“当时车子都快通过卡点了,收费员突然发现月票上的车牌和我开的车子对不上,就临时放下栏杆,结果砸到了我的车上,栏杆断了,车也凹了。收费员坚持我必须要要付10元钱才能放行,另外弄坏的栏杆也要赔偿。”
杨力说自己当时非常生气,栏杆明明是收费员中途放下来的,还把车子砸坏了。“我没要求他们赔偿不错了,居然还要我付过桥费和赔偿。”双方没谈妥,杨力直接开车离去。
本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隔了一天,杨力接到了大桥收费站打来的电话,催促他去补缴10元过桥费,并赔偿栏杆的钱。
“当时我第一个反应就是他们是怎么知道我的电话?”杨力自然是不愿意付。接下来,类似的催讨电话陆陆续续又打过来几个,杨力统统没接。直到11月20日,他的详细个人信息竟出现在了当地报纸上。
“说来就几块钱,不是付不起,为的就是一口气。”杨力觉得,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曝光,给他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属于我的个人信息,大桥收费站是从哪里拿到的?他们又有什么权力把我的家庭地址登到报纸上?”
大桥管理方:
曝光属于无奈之举
昨天下午,钱江晚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椒江二桥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
“通过登报这种形式来曝光那些不肯缴纳过桥费的车主,我们也是没办法。”该负责人介绍,椒江二桥全长3.7公里,今年8月8日通车,由椒江大桥实业有限公司管理,并根据省政府、交通厅及物价局等部门出台的相关文件对过往车辆实行双向征费,小汽车每次收费10元。
而这次在当地报纸上曝光的35名车主,都存在一次或者多次冲卡逃票行为,并且都是经过了几次沟通都不肯来补缴的“钉子户”。
“椒江二桥过桥费的收取是合法有效的,但是现在还是有很多车主用各种手段逃票,平均每天都有四五十起,这不仅违反相关规定,也带来许多危险。”
负责人说,为了整顿这种逃票行为,大桥管理方也做了一系列的努力。
“针对这些逃票的车主,我们都会一一电话通知他们过来补缴。大多数人在经过沟通后,就陆续过来补缴了。但是还有一些车主不肯配合,态度也很强硬,所以我们决定以曝光的形式催促这些车主快来缴款。其实,拖欠的过路费只有几百块,在报纸上登公告要花上万元,我们这么做的主要目的还是希望能对以后可能出现的逃票行为起一些震慑作用。”
他还强调,如果在报纸曝光后7天仍有车主没有前来缴款,大桥管理方可能会采取起诉的法律手段维权。“目前名单上近一半的车主已经补缴了过桥费。”
律师说法:
交管部门泄露车主信息不合法
如果放在法律层面来讲,双方到底谁是谁非?我们特地请来浙江时空律师事务所的王优飞律师来做个简单的分析。
王优飞律师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在多次催讨无效的情况下,大桥管理方对逃票的车主进行曝光,这种做法本身是合理的。
“但是大桥管理方在曝光车主信息时,把车主个人的详细住址都刊登到了报纸上,那么就会牵涉到泄露他人隐私。”王律师强调,此类个人信息的泄露,很可能会对这些车主以后的生活带来无法预测的隐患。
其次,作为大桥的管理方,通常情况下,本身没有权利,也没有能力通过逃票车主的车牌号掌握到车主本人的详细信息。“车主的姓名,电话,住址等信息,应当只有交管部门才能掌握。但不论什么理由,相关部门都有责任保护好车主的个人信息,不能随便提供给他人,否则也涉嫌违法。”
大桥管理方: 如果确实需要调取车主信息,也得按照程序。“大桥管理方需要先向公安部门和法院要求立案,并提供相关调查证明,在确实需要调取相关人员的信息的情况下,相关的部门才能提供对应的信息。”王优飞律师总结说。
操作上存在不妥,愿意当面道歉
对于被曝光车主及网友提出的侵权质疑,椒江二桥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承认在操作时确实存在一些欠妥当的地方。“一个是登报的落款是‘台州市椒江大桥实业有限公司’不太妥,以政府名义或许更有说服力;另一个是在曝光时,当事人的家庭住址等信息太详细,确实也不太妥当。”
负责人解释,这些详细的信息都是通过当地政府组织的相关执法小组获取的。
他表示,可以在车主补缴费用时当面道歉。“如果车主觉得我们存在侵权,也可以走司法途径,我们会尊重法律最后的判决。”但是对逃避过桥费的行为,一定会管理到底。
法官称尽快留存真卡信息可告赢银行卡盗刷官司
近年来,银行卡被伪造盗刷的案件频发,但一方面因涉及技术等问题,该类刑事案件侦破起来非常困难;另一方面,事主起诉向银行索赔,却又往往因举证困难,而难以获得赔偿。
昨天,常年审理此类案件的海淀法院法官,根据审判实践支招:持卡人在银行卡被盗刷后,应第一时间前往ATM或银行操作,以便留下有力的时间证据,证明真卡在自己手中。
京华时报记者张淑玲
第一时间操作留存真卡信息
法官指出,在银行卡盗刷纠纷中,若持卡人能举出证据,证明盗刷的是伪卡,那么银行就应向持卡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何取证?法官指出,要想证明伪卡交易,持卡人需要证明在涉案交易发生时,自己手中保管着真实的银行卡。司法实践中,有的持卡人请亲戚朋友出庭作证,但因证人与持卡人存在利害关系,故该类证言证明力较低,难以作为认定伪卡交易的证据。
正确的做法是,持卡人应在第一时间到附近的银行柜台、ATM机或POS机进行刷卡交易。只要在终端机器上使用了银行卡,不论是取款、消费、查询,还是账单打印等操作,均会留下记录,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伪卡交易的有力证据。
法官同时提醒,时间是至关重要的因素,一旦错过时机,将很难通过其他途径补证。
此外,法官还提醒持卡人,要办理短信提醒业务,以便第一时间掌握卡内资金余额的变动情况。在收到异常的短信提醒后,应立即拨打银行客服挂失,将自身损失降至最低。
相关案例
即刻留证据持卡人告赢银行
年8月16日晚上11点多,正在山东省家中的刘先生,手机收到一连串短信提醒,显示有8笔ATM交易,金额共元。
刘先生当即拨打银行客服挂失银行卡。次日早晨8时,刘先生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出示了银行卡,并到附近银行ATM机进行插卡操作。此后,为追回损失,刘先生将银行告上法庭。
法官审理时发现,盗刷银行卡的地点位于江苏省丹阳市,距刘先生住所地有公里,且当晚0点至次日8点,没有飞机、火车等交通途径。综合报案记录、ATM机记录、异地刷卡距离及相关时间等因素,法官认定,交易发生时,刘先生持有真实银行卡,且不具备在两地刷卡的可能。
法官指出,银行接受交易指令进行付款的前提,应当是使用真实的银行卡且输入正确的密码,两者缺一不可。此案中,银行未尽到准确识别银行卡真伪的义务,因此应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刘先生没有证据证明是银行泄露了密码,且密码是刘先生自身设定和保管的,因此刘先生也应承担密码泄露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银行承担70%的责任,向刘先生赔偿.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