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还是很小的时候,
他们花了很长时间教你用勺子,用筷子,吃东西,
教你洗脸,给你梳头发,
教你擦鼻T,擦PP,
教你做人的道理,
你是否还记得你们练习了很久才学会的第一首儿歌?
所以,所以当他们有天变老时,
当他们想不起来或接不上话时,
当他们罗罗嗦嗦重复着一些老掉牙的故事,
当他们忘记系扣子,绑鞋带,
当他们开始在吃饭时弄脏衣服,
请不要怪罪他们,
请不要催促他们,
因为你在慢慢长大,而他们却在慢慢变老,
请你紧紧握住他们的手,陪他们慢慢地走,
极其平凡却又深厚的感情,留在他们和我的心里,陪伴我们走过一生!
就像,就像当年他们牵着你一样。。。。。
而如今
我们总是很忙碌
却很少回家陪父母
甚至连一个问候的电话也忘记去打
常回家看看
不知何时变成了一种奢望
针对这一现象,重庆拟定了红头文件
“不能常回家看看也要打电话写书信”
2月6日,市政府法制办发出关于征求《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者以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不能常回家看看也要打电话写书信
草案规定,“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赡养人应当在生活上照料被赡养的老年人。对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和护理的责任。
对子女在外地工作、不能亲自照料的,草案规定,可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提供照料护理所需的费用。
除物质上的赡养外,家庭成员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草案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以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问候老年人。
老年人有权拒绝“啃老族”
草案规定,要求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离婚、再婚而索取、隐匿、扣押老年人的合法财产或有关证件,不得限制老年人的合法居住权利。赡养人应当尊重老年人夫妇共同生活的权利,不得强行或者变相让老年夫妇分居生活。
老年人再婚时,草案提倡再婚老年人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或书面约定。
对“啃老族”,草案中也进行了约束: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或其他亲属要求老年人给予其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
年满80周岁发放高龄津贴
草案中,要求市、区县(自治县)政府应当将留存的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安排50%以上的资金用于发展老龄事业。同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一定比例的集体经济收入用于老龄事业。
对于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相应的护理补贴或者为其购买服务。
对无住房的老年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优先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老年人家庭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对无子女老年人家庭,同等条件下应当给予优先照顾。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时,地方政府应当优先帮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进行改造。此外,对于具有本市户籍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地方政府应当发放高龄津贴。
社会力量办养老减免税费
草案规定,新建居住区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规划和建设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对于公共养老服务设施,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或者拆除。
除了公办养老,对于社会化养老服务,草案规定,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发放床位建设补贴和床位运营补贴、提供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和老年护理机构的建设、运营,提供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相关服务。
此外,政府按照国家有关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规定,对养老机构(含家庭服务企业、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提供的养老、护理服务免征增值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自用房产、用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
拒绝赡养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草案规定,赡养人、扶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老年人组织或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履行相关义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歧视、侮辱、诽谤、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2)拒绝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3)不履行赡养、抚养协议的;(4)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5)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6)侵害老年人合法财产权和居住权的;(7)侵占、挪用、冒领养老保障等资金的;(8)侵害老年人其他合法权益的。
如果你对草案有修改意见和建议
你可以以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出
电子邮箱:f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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