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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14岁女孩多次遭学校附近便利店老板强暴

发布时间:2016-12-20 0:06:12   点击数:
痛   14岁的小宁(化名)双手被捆绑,一个人逃出小黑屋,逃跑途中遇到好心的哥将她送到黑龙江当地一公安局门口。   经过警方调查,绑架小宁的是她小学时附近超市的老板陈默(化名),从年开始,他强奸小宁并拍裸照,之后威胁小宁发生性关系。上个月称出去玩,但一直未回家两天后父母接到警察电话

  11月14日晚,下班回家的小宁母亲看到了女儿留在客厅茶几上的一张小纸条,“我出去玩会,晚上回来。”

  放下纸条后,小宁母亲开始做晚饭,当时已经过了19时。

  “给你小妹打个电话,让她回家吃饭。”小宁哥哥给小宁打电话时,电话那头传来的是“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11月15日一大早,一夜未眠的两口子到家附近派出所报警,称女儿留下纸条出去玩,但一夜未归,没有任何消息。

 11月16日上午,孩子父亲突然接到了自称是黑龙江省嫩江县公安局民警的电话,对方说目前孩子在公安局,希望父母过去接孩子回家。

  小宁父亲告诉记者,他担心对方是骗子,曾在电话中表示,如果听到女儿的声音才能过去。

  11月16日,小宁父亲及亲属踏上了去往黑龙江嫩江县的火车。

  小宁父亲说,从孩子的脖子和手上能看到清晰的勒痕,脸部有轻微的擦伤,“警察告诉我,孩子被强奸了。”

  小宁父亲表示,他从当地警方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叫陈默,将孩子骗到省道附近一小树林后将其强奸,后用铁链勒住小宁的颈部,驾驶一辆微型面包车,将小宁从沈阳绑至黑龙江省嫩江县,之后小宁趁陈默不备逃脱,最终被一名好心的哥送到当地公安局。

两年前认识学校附近便利店老板女孩被对方长期威胁

  小宁父亲告诉记者,他从警方了解到,从年开始,小宁在沈阳市某小学上学时,认识了在学校附近开便利店的陈默,该男子通过威逼、利诱等手段,在便利店内将小宁强奸,同时拍摄了小宁裸照和强奸后的照片,利用裸体照片长期威胁小宁发生性关系。

  11月16日,小宁和父亲一起坐火车回到了沈阳的家中。

  火车上,小宁父亲几次欲言又止,担心自己的问题会刺痛女儿的心,“带她回来这一路,我一直握着孩子的手,说啥也不能再让她离开我的视线范围。”

  记者了解到,今年12月1日晚,陈默在沈阳市大东区落网。经审查,陈默对自己实施强奸小宁一案供认不讳,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对话父亲:我死的心都有觉得愧对孩子

  12月7日晚,记者在沈阳市某小区见到了小宁一家。

  睡梦中惊醒、不时地哭闹、走到哪里都要握着妈妈的手……这是14岁的小宁回家后的状态。

  记者:孩子现在状态怎么样?

  小宁父亲:这几天睡觉的时候经常会做恶梦,有时候突然醒来大喊大叫的,总让妈妈在屋子里陪着。

  记者:对于女儿两年多的遭遇,您之前知道吗?孩子有和父母说过吗?

  小宁父亲:年孩子正在上小学,因为家离学校比较近,基本不送孩子上学。我们一点都不知道,孩子什么都没说过。

  记者:平时有没有发现孩子的异常?经常和孩子沟通吗?

  小宁父亲:平时孩子回来之后就进屋写作业了,很少和我们沟通,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如果早知道的话,早就去找他了,恨死他(犯罪嫌疑人)了。

  记者:孩子回家后,有没有问过孩子?有什么想跟女儿说的吗?

  小宁父亲:现在根本啥也不敢提,怕孩子再受伤害。我现在死的心都有,觉得心里对不起孩子、愧对孩子。

观点   女童保护基金负责人孙雪梅表示,像小宁这样的情况,其实在日常生活中并不是个例,有很多父母忙于工作或者孩子是留守儿童,都会或多或少出现类似问题。

  孙雪梅介绍,首先家长需要明确的是,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家庭也就是儿童保护的头道防线。

  “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不少家长因工作繁忙或因长期在外地工作,在孩子的监护上陷入有心无力的尴尬境地,这是校园性侵案多发、受害者多为儿童的重要原因之一。”孙雪梅说。

  孙雪梅说,性安全教育是很多孩子需要知道的,家长要在必要时告诉孩子这些知识。同时,也要加大宣传力度,唤醒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的意识,使年轻的父母不但要   孙雪梅表示,知道必要的安全注意信息是很有必要的。

要告诉孩子必要的性知识,一旦出现问题也不要责骂孩子。

  2.要让孩子知道,危险是时刻存在的,家长最好在上下学期间接送孩子。发生危险后,医院做检查。

  3.在心理上和生理上告诉孩子自己的由来。事发后也要对孩子进行心理抚慰。

  4.避免孩子二次受到伤害,家长不要重复提起这些事情,可以让孩子重新换个环境,开始新的生活。

  5.要和孩子保持良好、畅通的沟通,这样取得孩子的信任后,发生问题时,孩子自然会将情况告知家长。

律师:强奸14岁以下幼女最高被判死刑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猛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家长阅读孩子受到性侵后的七大心理迹象

1、突然出现带有性特征的行为

  当出现这种行为的宝贝年纪越小,越有可能表示其遭受了性侵犯。这些带有性特征的行为包括突然出现想要触摸自己的或其他宝贝甚至成年人的身体,或想要父母触摸自己身体的欲望。

  宝贝出现这种行为常常是为了试图使他们曾经经历的受虐行为正常化。有时候也可能是宝贝曾接触过色情资料的信号。

2、突然出现恐惧感

  这一信号表现为害怕来访的某个人或者害怕参加他们通常期望参加的一项定期活动。或是有一种强烈的不愿被人打扰、不愿与人交朋友,也不愿被某个人   从特别安静到非常好斗或者从非常喜欢外出到变得孤僻、安静。

4、在行为上,明显表现出对他人的愤怒和侵犯

  年纪较小的宝贝可能会在玩玩具或与同伴玩耍时,突然变成操场上的欺凌弱小者。年纪大点的宝贝会将这种愤怒表现为对某种物质的滥用,尤其是酒。

5、睡眠失调

  例如,比平常睡得更多或者更难入睡。专家指出,宝贝们可能会为秘密或隐私所困扰,例如,锁上卧室的门。

6、纵火或突然喜欢玩火

  突然喜欢玩火和遭受性侵犯之间有着一定的联系,这可能与宝贝受过度虐待有关。对年纪很小的宝贝来说,他们的这种入迷会表现为画有火的画,或者在画画时使用很多红色。

7、饮食突然变得没有规律

  如吃得过多或吃得太少。频繁受到性侵犯的花季少女们会产生厌食症,或迅速发胖,她们希望自己对施虐者不再具有吸引力。

来源:华商晨报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王丽娜、网络 图片:网络

编辑:胡晓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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