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营管部要求北京地区支付机构两周一报20项进展
人行营管部近期向北京各银行、支付机构下发《关于建立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针对即将开展的相关汇报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营管部在报送内容、报送时间及方式、报告模板等方面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根据该《通知》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对照号文中规定的二十项措施逐项报告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还强调,针对号文中规定的截止时期的措施,应当在截止日期后的首次报告中重点说明落实情况。《通知》还规定了自年12月至年6月,按照每两周的频率报送至央行营管部支付结算处,并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报告等。按照以往的惯例,此项举措很有可能会被推广到全国其他地区施行。(中国支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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