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马泮艳和陈学生双双签署了离婚调解协议书,两人正式离婚。马泮艳“净身出户”,且不承担两个孩子的任何抚养费用。年,年仅12岁的马泮艳嫁给大自己17岁的陈学生当童养媳,14岁生了第一个孩子。马泮艳曾经在8年间逃婚4次,想要结束这次畸形的婚姻,昨天终于如愿。
马泮艳发给记者的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显示,6月3日,在法院的调解下,马泮艳和陈学生达成离婚协议。协议规定,两人的一儿一女,由陈学生抚养,并跟随陈学生居住、生活,马泮艳不支付抚养费。两人所有的一间待办房地产权证的砖混结构房屋(共3层)归陈学生管理、使用,办理产权证后归陈学生所有。两人结婚期间家庭对外产生的一切债务由陈学生负责清偿。
6月4日,马泮艳和陈学生均签收了调解书,两人的离婚协议正式生效。马泮艳说,昨天凌晨,她收到法院的通知,让她去法院签收调解书。
马泮艳说,她是用“净身出户”换取了不用支付抚养费的条件。她需要照顾患有精神疾病的母亲,实在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生孩子时我还是个才14岁不懂世事的孩子,现在也才刚刚恢复了一点生活的信心和希望,我拿什么来担保可以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她表示,如果日后有能力,她也会自愿照顾孩子。
马泮艳说,下一步她还会就双龙派出所在其年报案时没有及时立案提起行政诉讼或复议,她会要求巫山县公安局或者巫山县政府给予赔偿。马泮艳认为,正是当地公安机关对其报案没有及时处理,才导致丈夫陈学生的恶行没有得到及时制止,当地公安机关和政府需要为其被毁掉的生活承担相应的责任。
新闻背景
父亲施暴,被患有精神分裂的母亲打死。母亲离家出走,马泮艳三姐妹被托付给大伯父。12岁左右,三姐妹被大伯父以童养媳的方式嫁人。
年,12岁的马泮艳嫁给了比她大17岁的陈学生,被迫发生性关系后生下女儿。在为陈家又生下一个儿子后,马泮艳逃到广东。今年5月4日,马泮艳向巫山县人民法院起诉,要与丈夫陈学生离婚。
成孤父亲死亡母亲出走三姐妹寄养亲戚家
马泮艳的老家在重庆市巫山县双龙镇金华村,父亲马正平曾任村大队书记。马正平和方登莲结婚后,育有3个女儿,马泮艳在家中排行老二。马正平因超生被撤了职。村民们说,村子太偏僻,从巫山县城要先坐船后搭车,再走半个小时才能到。本地女人都希望外嫁,很少有外地的女人愿意嫁进来。
马泮艳告诉记者,父母夫妻感情逐渐恶化,父亲经常家暴,甚至将母亲脱光衣服吊起来打。年,方登莲患上了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当年4月,方登莲用锄头将马正平砸死,因患精神疾病被免于刑事处罚。
马正平死后,方登莲带着3个女儿寄住在大伯哥马正松家。当时,马泮珍12岁,马泮艳9岁,马泮辉7岁,3人都辍学了。不久,方登莲离家出走。马正松说她回湖北老家了,马泮艳则认为母亲是在马正松的殴打下逃走的,父亲的死让他一直记恨母亲和3个侄女。
方登莲离家后再未与马正松和3个孩子联系过,3个女儿成了孤儿,马正松作为监护人名正言顺领取了国家发放给她们的补助金。马泮艳认为,她们并没得到很好的照顾,不仅没上学,而且还要做很重的农活,她和妹妹要负责饲养11头猪。马正松却抱怨,马泮艳和马泮辉在家里干活经常偷懒。
早嫁三姐妹未成年出嫁老二14岁产下女孩
在大伯父家待了不到一年,13岁的马泮珍就出嫁了。婆家给了马正松一笔数额不详的抚养费作为补偿。
年,12岁的马泮艳被嫁给了29岁的陈学生。马泮艳说,马正松从她身上得到了元钱的抚养费。但陈学生家却表示,实际给了元钱和斤大米。
年春节后,马泮艳和陈学生到福建打工,其间,陈学生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马泮艳因反抗受到了殴打。马泮艳后因年纪太小找不到工作回到了双龙镇马正松家,并到双龙派出所报案。双龙派出所民警当时给马泮艳做过检查,发现她已经不是处女。民警从马正松处得知,马泮艳已经嫁到了陈家,派出所就没有管。
记者近日就此事致电巫山县双龙派出所。派出所民警表示,马泮艳确实在年报过案,派出所对其做了医疗检查,证实她当时已不是处女。派出所与马正松取得联系,他说马泮艳已经嫁给了陈学生。派出所据此判断这是一起家庭纠纷,所以才没有管。
半年后,陈学生从福建打工回家,把马泮艳带走毒打一顿,禁止马泮艳离开家附近米的范围。即便是上厕所,陈家也会有专人看守马泮艳,防止她逃跑。之后陈学生继续外出打工,马泮艳就在家里做农活。年,年仅14岁的马泮艳诞下一女。
马泮艳的女儿已经14岁了
年,12岁的马泮辉被大伯父嫁给了24岁的罗品金,马正松从她身上得到了元的抚养费。年,15岁的马泮辉生下了一个儿子。
马泮艳姐妹两人生育时年龄太小,又是在家接生的,分娩中都遇到了危险。罗家请来的接生婆甚至用刮胡刀片为马泮辉做了“横切”,生产结束后又用普通的线缝上。所幸,两人都母子平安。
多名村民证实,当地不存在如此早嫁女儿的风俗,马正松的亲生女儿出嫁时已经21岁。马正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马泮艳姐妹出嫁时家里确实困难,他妻子也有精神疾病,自己一个人养活不了一大家子。而且当时亲家双方有约定,孩子送过去只是先养起来,等到了适婚年龄再结婚,就是过去的“童养媳”。
逃婚四次逃跑终获成功姐妹找到出走母亲
年,19岁的马泮艳又产下一男孩。
在年以前,马泮艳一共逃过三次,但都没有成功。年去派出所报案是她第一次逃婚,因派出所没有及时干预,她逃婚失败。年,马泮艳逃到马正松家,又被陈家的人带回。
年,马泮艳和陈学生再次到福建打工,她趁陈学生不注意逃到了邻近城市,靠着自学的制衣手艺找了一份工作。一个多月后,马泮艳在大街上遇到了在外跑长途的陈学生的妹夫,随即被控制并被转交给了陈学生。
年,马泮艳得知马泮辉在广东打工,就从姐姐马泮珍处借了0元钱,独自逃离陈家南下广东打工。因为马泮艳给陈学生生了儿子,此次陈家也没有特别着急地去寻找她。她就和妹妹一家在广东安顿下来,成为一名普通的打工妹。
马泮艳在广东的出租屋内做饭
马泮艳说,和陈学生结婚本来就不是自己的本意。她对于一双儿女没什么爱意,对于陈学生更是只有恨。而且陈学生经常殴打她,为了“管教”她不再逃跑,陈学生在床头放了一根半米长、一拳粗的木棍,经常无缘无故地打她,让她“老实一点”,自己现在身上还留有伤痕。陈学生在电话里威胁马泮艳,称如果马泮艳敢找别的男人过日子,他一定会找到她,把她打死。
年前后,马泮辉因家庭矛盾离开了罗家,她和罗品金没有领证的事实婚姻维系了10年,她已经产下一儿一女。
从陈家逃走后,马泮艳试图寻找失踪了十多年的母亲。年,马泮辉通过母亲湖北老家的派出所找到失散了16年的母亲。此时,已经52岁的母亲精神疾病症状缓解多了,生活尚能自理。姐妹俩说:“妈妈找到了,我们这个家就算团圆了。”
马泮艳(左)和妹妹马泮辉在商量母亲的养老问题。京华时报记者韩林君摄
离婚莫名领证起诉离婚控告强奸未被立案
在外打工8年,马泮艳不乏有男性追求者。但到了谈婚论嫁之时,却发现自己早在年就已经登记结婚了。马泮艳说,她从来没有办理过任何手续、签署过任何文件,不知道陈学生是怎么把结婚证办下来的。正是因为这个结婚手续,马泮艳至今无法组建家庭。
年,马泮艳在巫山县档案馆查到,年,20岁的她与陈学生结婚,办理了结婚登记。马泮艳猜测,可能是当时为了给小儿子上户口,陈学生托关系办理了结婚证,儿子的出生日期也被从年更改成了年。
年,马泮艳来到陈家,希望能够办理离婚手续。但是陈家人故技重施,一边对她严加看守,一边打电话给在外打工的陈学生,让他回来管教媳妇。马泮艳害怕再次陷入魔窟,当夜就逃离了陈家,至今5年再也没有回去过。
年,马泮艳在广东打工期间遇到一位社工,她劝马泮艳勇敢地站出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年5月4日,马泮艳正式向巫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自己和陈学生离婚。同日,她向双龙派出所报案,控告陈学生在自己未成年的时候就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属于强奸幼女。但是,派出所的民警却告诉她,强奸罪的追诉期最高只有10年。马泮艳今年已经28岁了,应该已经超过了追诉期,因此不予立案。
对于马泮艳的离婚要求,陈学生的态度严厉而明确。他告诉马泮艳,如果马泮艳给他10万元作为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他就同意离婚。不然,就算是马泮艳打官司这婚也离不了。他毫不避讳地说,自己有能力找关系办下来结婚证,就有能力找关系让这个婚离不了。
马泮艳表示,自己在外打工8年,一直是底层女工,虽然攒了一点钱,但是无论如何也掏不出这10万元的“巨资”。她担心,自己会因为没有钱,一辈子都被陈学生给毁了。
律师说法尝试行政诉讼要求警方立案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健说,由于马泮艳和陈学生已经分居8年,所以法院判决两人离婚的可能性较大。在一般离婚官司中,分居两年以上就可以视为婚姻实际破裂。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就将由法院来认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一般来说,是当事人收入的20%到30%。因此,陈学生要求的10万元抚养费,法院未必会支持。马泮艳只要如数缴纳法院判定的抚养费,就可以顺利离婚。
姜健说,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就不再追诉。而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在没有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下,强奸罪将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一般情况下,强奸罪的最长追诉期确实是10年。
而马泮艳14岁生子,今年28岁,中间跨度14年,显然超过了10年。但是,早在年,马泮艳就在双龙派出所报过案了,双龙派出所当时通过医疗检查也证实了她不是处女的事实,但是当时却没有及时立案调查,导致了马泮艳今年再次到派出所报案。因此,马泮艳的情况存在不适用于追诉期超期的可能。马泮艳可以尝试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改变派出所不予立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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