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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念斌案当司法公开遇到疑罪从无

发布时间:2019-11-9 18:19:28   点击数:

  一、舆情概述

  8月22日,福建高院公开宣判引发社会广泛   从舆情走势来看,22日判决结果宣布之后,

福建高院正式发布消息,媒体报道和微博讨论快速升温。人民网、新华网、澎湃新闻等网络媒体在第一时间跟进,当日网媒报道逾篇。律师

陈有西、

迟夙生、

周泽律师等人也在微博中讨论该案,

人民日报、

头条新闻等媒体、门户网站官方微博也进行评论,助推舆情达到高潮,当日微博数量共计条。

  8月23日,《新京报》《南方都市报》《京华时报》等纸媒开始刊发深度报道、评论,对冤假错案个案的探讨扩大至对司法制度改革的评议上。至8月28日,媒体、民间舆情热度虽有波动,但整体仍居相对高位。预计关于如何从制度上落实“疑罪从无”、念斌案追责赔偿结果以及原被告和家属的生活现状、原告家属是否会申诉信访等,还将成为左右该案后续舆情动态的关键节点。

  图1念斌案舆情走势(8月22日到8月28日11时,单位:条/篇)

  二、念斌案主要舆情分类解析

  从整体情况来看,该案舆情反馈正面、负面和中性舆情比例大致相当,中性舆情最多,占比达四成;正面、负面舆情各占24%和36%。

  图2念斌案舆情性质占比图(注:各类舆情性质的占比,系综合媒体舆情和网络舆情,前者占比60%,后者占比40%,右同)

  图3念斌案中性、负面舆情倾向图

  (一)正面舆情:法院践行“疑罪从无”普获肯定

  历经8次审理10次开庭,先后4次被判处死刑,念斌最终被判无罪,法院的这一判决得到各界不少好评。念斌案的辩护律师团在宣判后发表声明感谢福建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纠正冤假错案的大环境。不少媒体评论认为,念斌案没有之前冤假错案的“亡者归来”和“真凶现身”,是“疑罪从无”的典型案例和中国法治进步的体现。央视等评价该案“释放司法理性回归的信息”;有外媒也肯定称,“念斌案是中国刑事诉讼中一个非常难得的案例”。

  (二)负面舆情

  1.法院此前4次判死、“疑罪从有”仍受质疑

  尽管舆论对无罪判决普遍表示认可,但对于福建高院在判决中“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定论,一些媒体和律师也提出异议。《南方都市报》认为,“念斌案恐怕不仅仅是证据不足,或者说所谓的证据瑕疵,而是存在严重的证据造假”。《京华时报》也质疑二审法院没有坚持“疑罪从无”,及时纠正一审法院的错误,造成该案久拖不决。微博舆论场中,认同此意见的律师不在少数。

  2.公安刑讯逼供引不满

  《南方都市报》、澎湃新闻等多家媒体报道念斌曾受到当地警方的刑讯逼供,这引起舆论对公安机关的指责。长期以来,刑讯逼供都是冤假错案舆情中的“矛头”。《香港商报》直言“只要刑讯逼供的毒瘤不除,下一个念斌迟早还会出现”。舆论呼吁启动对刑讯逼供的调查,如若属实,则应进行严厉追责。与此前重庆“打黑”有警察因刑讯逼供获刑相同,有网友也建议,对触犯刑法的公安人员应依法追究刑责。

  3.公检法匮乏监督制约频被议及

  念斌案律师张燕生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念斌案久拖不决主要源于“公安命案必破,检察院和法院则原封不动地起诉和审判,导致案件难以纠错”。“公安做饭,检察端饭,法院吃饭”的办案机制再次受到各方舆论的指责,强化公检法监督制约机制频被提及。

  (三)中性舆情

  1.舆论呼吁尽快重启命案侦查

  对于“念斌案是冤案还是疑案”的争论,法官程平发文指出“无罪判决并不意味着该案就一定是冤案”,评论员王志安也强调“‘疑罪从无’不等于‘疑罪即无’”。一些网友也理性看待判决,认为真凶还未落网,不能断定念斌清白无辜,呼吁相关部门尽快重启侦查,早日让真凶得到依法惩罚。

  2.“死磕”律师与司法关系再引探讨

  该案辩护律师团队的表现也再将“‘死磕’律师与司法的关系”推向舆论场。舆论普遍对张燕生等律师多年推动念斌案纠错的坚持表示钦佩,

人民网也为其点赞,澎湃新闻则呼吁“让律师对权利的较真不再敏感”。《环球时报》的社论则更具中立色彩,一方面肯定“死磕”律师在念斌案中的积极作用,指出“‘死磕’作为律师的职业态度应当受肯定”;另一方面,评论也隐晦批评部分“死磕”律师利用舆论谋取政治利益的行为,强调“‘死磕’应当是对法律信念的坚守,而不是对抗的示范”。

  3.念斌案引多重司法改革期待

  念斌案背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多重司法改革舆情期冀也值得   图4念斌案进展一览(来源:东方IC)

  三、舆情应对点评

  (一)司法公开尽显司法机关保障程序和实体正义

  此次念斌案宣判全过程,福建高院通过微博直播、媒体及家属旁听、裁判文书上网等,落实了司法公开的要求,收获良好的舆论反馈。而相比年6月25日福建高院对念斌案第三次二审第二次开庭时的“律师受到人身冲击”等舆情质疑,本次宣判相关安保工作得以加强,也尽可能地压缩了衍生舆情有机可乘的空间。法院宣判全程的高透明度,加之案件纠错本身所带来的“勇于自纠”的舆论认可,充分公开展示了法院在保障程序和实体正义上的工作态度与作风。简言之,典型冤错个案中的司法公开处置链,有效增加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关于“正义会迟到但绝不缺席”的共鸣。

  (二)福建高院公开释疑,及时展示审慎办案态度

  宣判后,福建高院新闻发言人严峻就该案审理、宣判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针对“为何最终宣告上诉人无罪”“结案为何用时较长”“无罪判决纠错依据”等详细释疑。文章同步刊发至福建高院官方认证微博,并被37家媒体、门户网站转载,通过多渠道扩大了释疑消息的覆盖率;“念斌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宣告无罪”这一释疑内容屡成媒体转载标题,在判后及时传达了人民法院严格落实证据裁判原则、依法作出无罪判决的公正裁判态度,有效对冲舆论场中多年来间或质疑“公检法官官相护”的声音。此外,释疑也详尽说明了念斌案因审查毒物鉴定意见、保障控辩双方合法权利而产生判决“拉锯战”的原因,一定程度上利于缓释“法院久拖不决”的舆情压力。

  (三)最高人民法院正面表态,夯实“疑罪从无”舆情共识

  在8月27日举行的涉外开放活动中,最高人民法院直面舆论关切,其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对念斌案作出正面表态,“念斌案助力审判独立”“念斌案利于更严格防冤错案件”“念斌案审判结果彰显‘疑罪从无’理念”等最高法院关于念斌案的态度,经由境内外媒体传播,继福建高院释疑后,再次夯实了司法机关坚定执行“疑罪从无”理念、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认知基础。

  四、舆情改进建议

  (一)法院:个案当注重落实“疑罪从无”,重视追责赔偿、信访舆情应对

  念斌案中,最高人民法院不予核准念斌死刑后,福建高院仍发回福州中院重审,再受指责。这一做法虽存争议,但彼时未有新法出台,程序上未涉违法。不过,为避免案件在一、二审法院间“踢皮球”,年新《刑诉法》明确规定发回重审只限一次。有鉴于此,个案能及时落实“疑罪从无”“让正义不再迟到”,既是平息错案舆情的治本之策,也是程序正义的体现。

  该案一审法官有无枉法裁判、渎职行为,二审法院是否全面尽到了审判监督职责,理应通过调查给公众一个更加全面、真实的交代;国家赔偿能否及时到位,也事关司法公信的修复。此外,据媒体报道,受害人亲属多日来一直在法院内滞留哭闹、不满该案平反,这考验着法院在协调无罪判决中,让受害人家属“服判息访”的能力,后续相关涉法涉诉信访舆情当强化监测预警。

  (二)公安:重启案件侦查和刑讯逼供调查不容延宕

  念斌案平反后,“让真凶尽早落网、还死者和家属公正”的呼声也不小。公安机关理应重视这一舆情诉求,尽快启动案件重新侦查。此外,“念斌回忆审讯细节:刑警队长用竹签插其肋骨缝隙”等疑似刑讯逼供办案情节经由媒体事后报道而间或扩散,当事人亲属和辩护人此前也曾多次在微博传播关于该案“公安刑讯逼供、制造冤案”的消息。公安机关当重视这一舆情反馈,尽快启动调查,并公开结果。若不属实,则可尽快辟谣为公信力止损;如若属实,除了问责外,与此前张辉叔侄案“女神探”聂海芬一样,唯有改革刑讯逼供背后的“命案必破”考评机制,才能消除冤假错案的舆情敏感源。

  (三)典型错案纠正后需“合纵连横”式反思和引导

  对于念斌案、张辉叔侄案等公众知晓度较高、对政法队伍形象和公信力建设具有长远影响的典型案例,建议地方政法委、上级公检法部门能就强化公检法监督制约、如何从机制上反思防范冤假错案,及时进行“合纵连横”式的舆情联席磋商研判,并将举一反三的改进、问责举措公之于众,对这一动态进行适度的正面舆论宣传。诸如针对张辉叔侄案,此前浙江省政法委即成立联合调查组,浙江高院通过媒体公开表态“五方面反思张辉叔侄案”等,有利于引导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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