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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招人巴南九龙坡有职位

发布时间:2021-3-15 22:48:4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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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招91人

人民日报社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1名工作人员,其中招聘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海外留学归国人员85名,招聘社会在职人员6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政治立场坚定,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拥有高远的人生和职业理想;

  3.热爱党的新闻事业,恪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其中编辑、记者岗位应具有强烈的写作兴趣和创作愿望;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要求相符;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亲属回避要求。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或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视具体岗位而定,要求如下:

  1.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年全日制统招统分的应届毕业生,年龄须符合北京市落户要求,年8月前须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

  2.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两年以上媒体相关工作经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原单位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归国人员就业报到及落户政策要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表,详情请参阅人民日报社公开招聘网站。

  1.所有公布岗位均接受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2.新媒体中心英文客户端编辑岗位(岗位13)和视频编辑岗位(岗位14)因工作急需,接受社会在职人员或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报名;

  3.非外语专业岗位本科生国家英语四级(CET-4)、研究生国家英语六级(CET-6)成绩须在分以上,外语专业岗位(岗位5、13、18、22)考生须具备相应的语言能力水平。

  四、招聘流程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确定人选-签约和报到。

  五、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年12月29日至年1月28日。考生请在此期间登陆“人民日报社公开招聘网站”(   2.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参加笔试。

  3.笔试、面试

  笔试拟安排在年2月底或3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笔试结束后,按照所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笔试、面试等相关通知届时将在人民日报社公开招聘网站上发布,参加考生可登陆招聘网站浏览详情,查询笔试成绩及在线打印准考证。

  4.确定人选

  面试结束后,依据综合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排序,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表现,经考察和体检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考察需到考生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实地进行,用人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实习考察。

  5.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选确定后,安排签订接收协议,报到后岗位1-19的聘用人选与人民日报社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享受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岗位20-25的聘用人选分别与人民网、环球时报社等社属媒体、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如无特殊情况,招录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均能解决北京市户口。

识别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大渡口区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之日前一日,且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

  6.符合《岗位一览表》中的招聘条件要求;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其他要求:

  1.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转正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之日前一日,且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现场资格复审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之日前一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否则不得报考;

  5.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于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和电话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考生于年2月11日9:30—2月13日17:00登录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按与招聘岗位相关原则进行审核(即考生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除须在《专业参考目录》的相应专业类中外,还须与招聘岗位相关),资格审查单位将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资格审查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初审报名资格

  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将会同大渡口区教委根据考生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的24小时内作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的信息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给考生进行补充。

  (三)查询初审结果

  考生务必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4小时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可及时进行修改,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年2月14日17:00,工作人员将对修改后的信息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能参加笔试。考生应慎重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不能更改报考信息,因填写信息错误和不实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网上缴费确认

  考生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年2月15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人民币50元/科,两科合计元),确认参考。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缴费确认,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考生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核实缴费是否成功,并打印《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确认成功的考生,于年3月13日9:30起至3月16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各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该比例的,按“缴费确认人数×笔试开考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聘名额(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名额取消而不能参加笔试的考生,退还笔试考务费。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于年3月16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每科分值为分,总分分。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年3月29日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   (二)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比例为1:3,根据所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该比例的,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聘名额(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且该考生笔试总成绩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考生(不含递补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总成绩的最低分,则保留该岗位1名招聘名额,该考生方可进行面试。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1.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大渡口区教委共同组织。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须于年4月11日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大渡口区行政中心三楼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有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1)《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3)毕业(学位)证;(4)报考岗位要求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事项》的“工作经历”部分(见附件3,考察时将结合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情况核实);(5)考生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必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事项》的“同意报考事项”部分(见附件3,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意见考察前提供);(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

  现场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复审。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经审查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考信息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笔试有1科缺考、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大渡口区教委共同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注意事项等详见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发放的《面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分值为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不满60分、90分及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不满60分、90分及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号)执行。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   本次共公开招聘人(招聘部门、岗位、人员条件等详见附件《重庆理工大学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博士)》)。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年11月30日)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七)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八)应聘人员年龄要求:

  1.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指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放宽到50周岁。

  3.特殊紧缺的优秀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自本简章公布之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年11月3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报名时须同时提交简历上提及的相关证书及有效证件的电子版,包括: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书;②各种荣誉证书或教学、科研等获奖证书;③近年来在本学科重要期刊公开发表的或被SCI、EI、SSCI、AHCI、C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的期刊论文以及检索收录证明,所承担、参与的项目合同书等证明材料;④其他证明材料。

  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者向人事处和用人部门投递个人简历资料、《重庆理工大学应聘人员审批表》(电子邮件请以“姓名+**大学+**专业+最高学历+应聘岗位”命名,附件控制在5M以内)。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其报考资格。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书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年下半年修订)》(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考生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其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二)资格初审

  人事处会同有关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核查应聘人员身份证明、教学科研成果等佐证材料原件。

  资格审查由学校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资格审查要严格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招聘公告进行,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

  报名人数、剩余岗位数定期在重庆理工大学网站公布。

  (三)考核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1.现场复审

  人事处会同相关单位,根据本人提交的《重庆理工大学应聘人员审批表》,对照应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应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2.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提前2天通知应聘者。专业能力测试以试讲和说课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为拟聘岗位所需专业科目,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方法、教学技能和教学效果、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面试以学术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科研和学术水平。

  业务考核时间为60分钟左右,分值分。

3.综合考核

  由人事处组织综合考核;考核组成员为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包括人事处、组织部、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及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考核组根据用人单位的业务考核意见,根据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综合考核分值分。

  (4)考核总成绩

  考核总成绩=业务考核×60%+综合考核×40%

  考核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考生考试考核成绩及总成绩,同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识别   本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重庆市第八中学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人员聘用体检标准;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即年1月24日。如“30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1岁,在年1月24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6.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聘用;

  7.符合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

  8.免费师范生报名应符合国家、省市关于免费师范生就业的相关规定;

  9.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10.聘用后须自愿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事项

  1.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人员,其毕业时间须在年9月至年7月期间,且其学历(学位)须于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3.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签订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认真查看“招聘范围和对象”、“各个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

  1.报名时间:考生须于年1月25日(周五)上午9:00—12:00到重庆市渝北区教委二楼大会议室(   2.特别提醒:请考生仔细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以下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招聘岗位要求为专业类,考生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属招聘要求的专业类别中专业即可。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资格审查要严格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招聘简章进行,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资格初审。由工作人员现场审查了解报考者的各类情况。凡是符合简章和《岗位一览表》(附件1)所规定条件的,均进入职业能力测试环节。

  专业条件参照《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资格初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2张:①本人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须有大学期间学业成绩统计表);④《报名登记表》(须加盖所在院系公章);⑤属免费师范生的,还需提供免费师范生相关证明材料,如学校证明、协议书等;⑥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如大赛获奖证书、奖学金证书等。

  如需委托他人报名,上述所需资料不变,同时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复审。在开展专业科目测试(面试)之前,区人力社保局将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拟进入专业科目测试(面试)环节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生不用再次前来)。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专业科目测试(面试)环节。凡出现不合格者,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将于报名、资格初审完成,进行汇总统计后在于报名结束当天晚上在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三)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分为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科目测试(面试)两个环节。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1.职业能力测试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进入职业能力测试环节,具体考试时间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暂定于年1月26日(周六)上午举行,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及时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号)执行。重点考察考生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思维能力、个性特长等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答辩、问答交流等方式进行。职业能力测试分值分,成绩当场公布。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职业能力测试成绩60分以下的,不得进入专业科目测试(面试)环节。

  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考核总成绩。

  2.专业科目测试(面试)

  在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和参考人数1:3的比例,根据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专业科目测试(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职业能力测试并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人数进入专业科目测试(面试)。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科目测试(面试)人员的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并列进入专业科目测试(面试)。

  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时间暂定于1月27日(周日)下午2:00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1月26日晚上8点在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的通知为准。

  专业科目测试(面试)包括专业素养测试(分值分)和综合素质测试(分值分)两个项目,成绩当场宣布。采取现场上课(片段)、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等综合素质。考官对考生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总成绩或专业素养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任一项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考官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岗位未形成竞争的,考生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总成绩还需不低于其所在考官组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方可确定为拟签约人选。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签约人选。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总成绩=专业素养测试成绩×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示以及拟签约人员名单于考试考核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识别   本次考核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6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巴南区年考核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5.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6.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年2月1日;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一天(年2月1日)取得《一览表》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7.自愿在聘用单位服务5年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年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

  重庆市巴南区人力社保局鱼洞办公点(鱼洞街道下河路34号)室。报名。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其他报考所需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人员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

  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卫生计生委、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四)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于年2月15日上班时间到报名点领取。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六)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于年2月12日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只进行面试,免于笔试。

  面试由考核专家组采取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总分值分,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对考生单项考核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7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核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7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考核人数比例须达到1:3,因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等额)岗位,须有考核专家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并记录在册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核时间初定于年2月16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识别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专职辅导员20名。(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考核招聘面向社会开展,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共正式党员。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文化素养。

  (四)应聘者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出生日期为年1月18日及以后出生)。

  (六)应聘者具有2年以上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和相关专业知识技能。

  (七)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年1月26日上午9:00-12: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

  重庆工商大学人事处(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重庆工商大学校内厚德楼室)。

  3、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应聘者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书;②各种荣誉证书或教学、科研等获奖证书;③近三年来在本学科重要期刊公开发表的或被SCI、EI、C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的学术论文以及检索收录证明,所承担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合同书等证明材料;④担任主编或副主编出版的教材,或出版的专著;⑤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具备考核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进入下一个招聘流程。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年1月26日下午在重庆工商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二)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只进行面试,免于笔试。具体考核时间报名时通知。

  面试方式及分值:由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和用人单位进行综合性面试,分值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市人力社保局和主管部门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号)执行。

  所有应聘考核最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识别   本次招聘指标为2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一)考试报名

  年1月18日,在区人力社保局办公室现场报名,需提供《重庆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协议书》、《重庆市年选派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察表》、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登记照片2张。资格审查合格后,在报名处即可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年1月27日13:30—15:00,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总分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年1月26日15:30,地点另行通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号)执行。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内在区人力社保局一楼公示栏进行公示。

识别   本次定向招聘10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名额详见《垫江县面向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垫江县年选聘在村服务期满、现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年1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报名地点: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室(桂阳街道月阳路87号),联系,。

  (四)报名所需资料:考生持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报考材料(须有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领取),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附照片电子档jpg格式)。委托他人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证件和资料外,还需提委托人、被委托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四、考试考核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文写作》,分值为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年1月2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正式开考后30分钟未到考场视为弃权。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交通路线,以免误考。

  4.笔试合格线:笔试设置合格线,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号)执行。

  1.面试时间为年1月27日(星期天),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试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情况。面试分值为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为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并报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公示人事人才”栏目公布。

识别   年选聘到南川区、在村3年服务期满、现仍在岗且综合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拟录用为公务员的除外)。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本次报名全部实行现场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年1月18日(上午09:00—12:00),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主页、本人页、增减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新一代身份证、《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协议书》,到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南川区金山大道31号)报名,逾期不再受理。经资格审核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于年1月18日(下午14:30—17: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面试。笔试时间初定于年1月2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分值为分。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名次、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请于1月22日上午9:00后在南川人力社保网(   2.面试。笔试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面试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

  面试分值为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3.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识别   本次在社会一定范围内考核招聘专任教师2名。(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考核招聘面向社会一定范围开展,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文化素养。

  (四)应聘者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同等条件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高校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年龄应在45周岁(即出生日期为年1月28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

  (六)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七)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报名时间

  应聘者请于发布简章之日起到年1月28日前通过重庆科技学院主页“人才招聘”系统进行网络应聘。“人才招聘”系统网址:   (二)资格复审

  参加考试考核人员须持相关证书及有效证件到学校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书;②各种荣誉证书或教学、科研等获奖证书;③近三年来在本学科重要期刊公开发表的或被SCI、EI、C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的学术论文以及检索收录证明,所承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合同书等证明材料;④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具备考试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进入下一个招聘流程。

  学校人事处及用人单位初步审查后,提出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名单,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用人单位通知相应人员参加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要严格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招聘公告进行,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年1月31日前在重庆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方式依次为心理测试、笔试、试讲、结构化面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成绩不纳入总成绩,仅作为参考。通过心理测试者,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情况,分值分。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实践能力水平等综合情况,分值分。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分值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市人力社保局和主管部门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号)执行。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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